饭自然是粟米饭,煮得烂熟再撒上一点点粗盐拌一拌就成了。菜则是两菜一汤:红烧肉,炒豆芽,还有老鼠肉炖的汤,算是一顿相当丰盛的晚餐了。那帮狼崽子抄起筷子便是狼吞虎咽,一点都不客气,相较之下,龙岩峰那在皇宫里能吓死人的吃相称得上是斯文了,他吃得相当慢……倒不是他变斯文了,而是粟米饭实在太糙,而且有不少砂子,所以他必须慢慢吃,免得一个不留神牙齿给崩掉了。
这斯文的吃相让刘老七一家人对他的观感越发的好起来————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,他们发现这位龙公公不喜欢吃肥肉。没错,那么大一碗红烧肉,龙公公只是吃了几块瘦肉,剩下的那些肥肉他都不去碰。这就便宜了刘老七一家,尤其是那帮狼崽子,恨不得双手并用加的那些肥肉往嘴里猛塞,教得满嘴都是油。龙言枫看他们那副吃相,也对肥肉产生了兴趣,夹了一块送进嘴里尝了尝眉头,立刻就皱了起来,根本不想回头吃第二口了。
对于现代人而言,那肥腻的大肥肉几乎是每一个人的天敌。先不说吃太多脂肪容易发胖,从而引发高血脂,高血压神马的,光是那肥腻的口感就足以让大多数的人敬而远之。龙岩峰也不例外,他生来就很讨厌肥肉,所以吃了一块就再也不想吃了。可对于这些极度缺乏营养的农民而言,肥肉却是难得的美味,在古代,那油汪汪的肥肉比瘦肉还要受欢迎。龙岩枫不喜欢吃,不代表那帮狼崽子不喜欢吃,一顿狼吞虎咽,一大碗的肥肉给吃的连肉渣子都不剩了。吃完了之后,这帮狼崽一个个舔着嘴唇直勾勾的盯着那个装肉的碗,要不是龙岩峰在场,估计他们得把碗抢过来再舔一遍,这幅馋样着实让人开了眼界。
刘老七不感慨的对龙岩峰说:“公公,真的是太谢谢你了!不瞒你说,我这些孩子从出生到现在还是第二回吃红烧肉,他们有口福喽!”
龙岩峰有点惊讶:“你们平时都不吃肉的吗?”
刘老七苦笑:“能填饱肚子就算不错了,哪里有钱买肉给他们吃啊?”
龙岩峰看看那穿了若干个窟窿的屋顶,叹了一口气。吃一顿肉对于现代人而言是非常平常的事情,大多数孩子吃肉都吃腻了,可对于这个年代的人而言却是难得的奢侈品,尤其是穷苦的农民,一辈子都吃不上几顿。所以也难怪那帮狼崽子看到用命都不要了,死命的往嘴里塞,差点没把自己给噎死。
这一碗红烧肉很成功的拉近了他与刘老七一家的距离。俗话说:“拿了人家的手短,吃了人家的嘴软”,吃了他一顿红烧肉之后,刘老七都把自己当成自己的人了,不等龙岩峰动手,他便让年纪最大的那个儿子给龙岩峰打了一盆热水过来给他泡脚,自己就坐在一边,很热情的跟龙阳峰聊着询问,他的身份来历。得知龙岩峰是奉命到皇庄来种田之后,他很惊讶的说:“龙公公,我在皇庄里呆了一辈子,还是头一回听说有太监自愿到皇庄来干活的呢!”
龙岩峰问:“以前没有太监自愿到皇庄来种田吗?”
刘老七说:“自愿到皇庄来的太监不在少数,但到皇庄来种田的就从来没见过。那些家伙真不是个东西,别的本事没有,就会欺压我们这些佃农。到了皇庄之后他们就干两件事,第一是欺负我们,第二是捞油水,恨不得把我们的皮都给扒了拿去卖!”
看样子他对管理皇庄的太监一点好感都没有,提起来就咬牙切齿,一脸苦大仇深的样子。不过也难怪,佃农跟地主的关系都好不到哪去,而在皇庄里种田的佃农负担比帮地主种田又沉重得多,他们会对那些太监有好感才叫怪事。
龙岩峰不想跟他扯,那是太监的事情,他又不是太监,扯这些干嘛……好吧,这事要保密,万一泄露出去可就惨了。他问:“苏家坨这一带的治安怎么样?”
刘老七说:“糟糕!糟糕透顶了!”
龙岩峰问:“有山贼土匪?”
刘老七苦笑着说:“比山贼土匪还要狠!”
龙岩峰峰猜测:“比山贼土匪还要狠,莫非是蒙古人?没理由的呀,有九边防线顶着,蒙古人想要跑到北京来撒野没那么容易吧?”
刘老七说:“不是蒙古人,是流民!京城周边地区聚集了数以万计的流民,这些人一无所有,无处谋生,只能千方百计的去偷去抢,为了一口饭无所不用其极。去年秋天的时候就发生过流民围攻皇庄的事情,我们跟他们狠狠的打了一仗,死了好多人呢!公公出门一定要小心,千万别带太多的钱,粮食更是千万别带,否则让那些流民盯上了就糟糕了。”
龙岩峰大吃一惊:“流民问题这么严重吗?那官府怎么不管一管?”
刘老七呸了一声:“怎么不管?年年都要出动军队驱赶流民,但是有什么用呢?那是流民根本就无家可归了,今天把他们赶走了,明天他们又回来,跟军队捉迷藏,而且那些当兵的手脚也不干净,以驱赶流民为借口大肆勒索,每一回出来驱赶流民,都恨不得把地皮刮去三尺,流民没敢走,倒把我们的骨髓都给吸干净了!”
龙岩峰忍不住翻了个白眼:“军队不驱赶流民,到底驱赶流民的借口,勒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