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车一路狂飙,在经过四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之后,终于抵达此行的目的地乌兰市。
“大余,你是准备请我吃烤全羊吗”江海看着面前的饭店,口水不自觉的流了出来。
饭店的外墙上写着烤全羊、手把肉、羊杂碎,看着名字就让人食欲大增,比在路上啃的面包不知要好上多少倍。
余辉看了眼时间,刚刚下午两点半,回京州来得及,于是说道,“给你半个小时,三点我们回去。”
啊
江海愣了愣,才半个小时,喝两碗羊杂碎也不止半小时,好不容易来蒙省一趟,就这待遇
看着大余走进饭店,他快步的追了上去,半个小时就半个小时,大不了打包路上吃。
“余辉,老同学”
余辉刚进门,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就快步的冲过来,兴奋的与他紧紧的拥抱在一起。
“胡赛,好久不见,过的还好吗”余辉问候道。
胡赛一边打量着余辉,一边说道,“还能怎么样,整天两点一线,不是草场就是饭店,唉。”说到这里轻轻的叹了一口气。
余辉笑了笑,两人是大学同学,学的都是服装设计,胡赛喜欢这一行,只是家里的条件不允许他干这行。
为什么
虽然家里有三个孩子,但只有他这一个儿子,上面两个姐姐都嫁了出去,家里上万只羊,还有一个两层楼的大饭店,家里人都等着他回家继承祖业,说白了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。
别人上大学是为了学个一技之长,以后能找个好工作,而他上大学纯粹是为了爱好。
“别说我了,来,坐。”胡赛在大厅内找了一个空桌,然后又热情的端上来奶茶和牛肉干,“你们是不是没吃午饭,我这就让后厨去给你们准备。”
江海乐了,看来吃饭钱也省了,这趟乌兰市没白来,不过他还真没想到大余在这里还有朋友。
没过多久,烤羊排、手把肉、烧麦、羊肉汤等等摆了一大桌子。
“吃,别客气,都是自家的羊,保证既新鲜又安全,百分百纯羊肉”胡赛笑着说道。
余辉也没客气,直接上手抓起一条羊排就吃起来,以前对方在京州上学的时候,总说外面的羊肉不如自家的好吃,现在看来还真是如此。
江海看见后这才拿起一块手把羊肉,沈玲比较斯文,拿着筷子夹了一个烧麦慢慢吃,同时心里好奇,老板跑这么远,就是为了请自己吃羊肉
余辉简单了吃了几口,然后指了指一旁的沈玲对胡赛说道,“这就是我跟你说的人。”
胡赛看了一眼后点点头,认真的说道,“人交给我你放心,不就是放羊吗我家别的没有,羊要多少有多少。”
余辉嗯了医生,继续吃羊肉喝羊汤。
一旁的沈玲却听懵了,放羊老板把自己送到这里放羊这叫什么训练
难道是想让她观察羊,学习羊步
可她只知道猫步,从来没听说过还有羊步。
说起来,羊是怎么走步的
难道是老板通过长期的观察,发现了新的模特步伐
江海也差点儿被嘴里面的羊肉噎住。
大余辛辛苦苦从京州跑到乌兰市,就为了把沈玲送到这里放羊
难道是为了让沈玲体验牧民生活,增加一点生活经验
他又想起苏伊伊、白静雨和杨阳,这地狱式训练他实在搞不懂,他觉得自己还是老老实实的吃羊肉吧。
天才的想法,岂是普通人能够理解的
半小时后,余辉和江海离开饭店,两人也没空手,临走时胡赛给打包了一些烤羊排和手把肉,回去热热就能吃。
没了老板和江总,沈玲的心里立刻忐忑起来,特别是想到自己孤身一人在乌兰市,心里更添了几分孤独。
“你叫沈玲是吧我叫胡赛,是余辉的同学,以后你在这里听我的就好。”胡赛客气的说道。
“是。”沈玲点点头,经过这么一说,她的心里好受了一些。
“跟我来吧。”
胡赛跟店里的人说了一声就走出饭店,上了停在外面的一辆越野车上,然后向郊区的方向驶去。
十分钟后,路上已经看不见高楼。
半个小时后,路上连行人也变的很少。
一个小时后,周围是一片茫茫的大草原。
又过了十几分钟,眼前的草场上突然多出了许多的蒙古包,人也多了起来,而且看这些人的穿着不仅有本地人,还有外地人,应该是来旅游的。
汽车就在这里停下,胡赛带着沈玲下了车来到较远的一个蒙古包,只见不远处的草原上分布了大量的羊群,周围还有骑马的牧民和几只四处奔跑的牧羊犬。
“你会骑马吗”胡赛一边走一边向沈玲问道。
“不会。”沈玲摇摇头,她连自行车都不会骑,更别提骑马。
“这就有点儿麻烦了。”胡赛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位骑在马上的牧羊人,说道,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