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围就是莲花村。
十八年来固化的思维方式想要转变,不是一朝一夕的事。
麦穗原本打算在莲花村‘隐居’,安度余生,不想触犯这个世界的规则。
现在是被穷困潦倒的物质生活所迫,不得不重出江湖!
至于那七分钱一个的工分,她真的很嫌弃!
按一天十个工分算,她若想天天吃肉,攒到猴年马月都不一定能实现。
麦穗一想到这些,心里就窝火,怒气值瞬间暴涨。
麦老三吓得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,心想,完了完了,病情又加重了!
看着麦穗周身凌厉的杀气,麦老三真怕她干出杀人的事。
他以前好像在哪听说过,有些神经病发起疯来,确实会杀人。
虽然闺女有千般不好,但终究是他亲闺女。
于是麦老三小心翼翼地说道:“闺女,你别这样,咱不用去打劫,你大伯家有很多吃的,咱吃他的就行。”
“那就杀了麦向东,霸占他的财产。”
麦老三:.....
“闺女,你别吓爹,要不你还是打我一顿好了,你这样,爹害怕,你到底想干啥啊闺女?”
“我想天天吃肉。”麦穗无奈叹气。
麦穗又不是傻子,她当然知道杀了麦向东不合适,刚才不过说气话罢了。
她之前从村民口中得知,这个世界也是有武装力量的,但全都掌握在官方手里。
莲花村往东一百里,就有一个军事驻地,据说驻扎了上万人。
麦穗不想再过以前那种打打杀杀的日子,自然不能做得太过火,以免引起官方注意。
打劫是没办法,她总得吃饭啊,大不了走远一点,悄悄干。
只要控制住麦老三,就不用担心暴露。
如果麦老三敢告发,她不介意杀了对方,毁尸灭迹。
麦老三跟麦穗的思维显然不在一个圈层。
他一听麦穗是想吃肉想疯的,立马拍着胸脯保证道:
“闺女,你放心,爹明天就去山里打猎,保证让你吃上肉。”
打不到就去大哥家抓只鸡来,反正明天必须要让闺女吃上肉,否则就要出人命了!
“打猎不违法吗?”麦穗问。
之前她听村里人说,山里的东西都是公家的,谁要是敢偷拿,就是挖社会主义墙角。
麦穗不想跟官方为敌,就一直老老实实没去动。
麦老三忍住翻白眼的冲动,你这时候倒关心起犯不犯法的事了,刚说要杀人的时候,怎么没想到犯法?
麦穗:这能一样吗?
如果两件事都犯法,付出的代价一样,那肯定选投资回报率高的呀!
而打劫明显比打猎回报率高。
在麦穗看来,这两件事付出的代价就是一样的,都是跟官方为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