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过了不一会儿,酒菜摆满了桌子,琳琅满目,色香诱人。
因为绸缎庄里的事情,不二情绪不大高。但瞧见这一桌子好酒好菜,肚子竟也叫了起来,心道:这酒菜诱得人好馋,我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,今日倒沾了这叫花子的光。
当即拿起酒坛倒了两碗,咕嘟咕嘟下了肚。
那烈酒进了舌头,似一条火舌般钻进了肚子,腹中便如同烧了一团烈火,头脑中混混沌沌。
心中暗道:大路朝天,各走一半,我才不会难过半分。
这般想着便又拿起一碗喝进去。正要拿起筷子夹菜,却被金中中拦住,听她道:“岂有此理,老爷还未开吃,你倒动起筷子了。”
说着,竟伸出脏兮兮的手,在每盘菜上抓了一把,放到自己的碗中,嘿嘿笑道:“你若是不嫌我脏,那咱们一块儿吃。要是受不了,那就饿着肚子吧。”
那些酒菜给她抓过之后,个个失了原本的样子,乱七八糟,便好像被人吃过的残羹剩菜。
尤其是那盘冰糖雪梨,此刻涂上了五道黑爪印,变成一道碳烤黑梨,实在大煞风景。
但不二从小吃惯残羹剩饭,哪里在乎这个。仍是一筷子一筷子夹着,一口一口吃着,一副食欲高涨的样子。
金中中一时瞧呆了。她打小便做了乞丐,受尽了众人的白眼。
除了别的叫花子,从未有人愿意亲近她,跟她说话,开玩笑,更不要说吃她用脏手碰过的东西。她眼瞧着不二,不禁想到:若是我当初做乞丐的时候,便能遇到你,那该有多好。
一时间往事历历,竟发起呆来。
不二瞧她自顾发呆,便指着桌子上的饭菜:“再不下手,我就吃光了。”
金中中反倒郑重起来,收起嬉皮笑脸的模样,一字一句问他:“你当真不嫌弃我是个乞丐?不嫌弃我脏兮兮臭烘烘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