惜。”
少年名叫赢彻,与赢召南一母同胞。
此时,赢彻很明显对袁驰象感兴趣,眼神里的光,比天上的太阳都刺眼。
赢召南见弟弟如此,不由轻笑:“你啊,怎么对男人的兴趣比女人还大,人家燕国的公主,多美的姑娘,你居然不要。”
赢彻面无表情,“女人,对我来说唾手可得,姐姐你是知道的,太容易得到的东西,我没兴趣。”
“你喜欢得不到的女人?”
“不,姐姐误会了,我是对女人没兴趣。”
“.........”赢召南觉得头疼,她这弟弟什么都好,就是不好色。
要不是之前让医师检查过多次,她和母后差点以为赢彻是得了什么病了。
一定是自己弟弟还没遇到生命中,那个能引起他兴趣的女孩子——赢召南只能这么安慰自己。
“既然你觉得这袁驰象是个人才,不如就带到身边好好栽培,姐姐这里,实在没有让他发挥才能的条件。”
“不,”谁知赢彻竟然摇了摇头,“他不需要我的栽培。这个人很有趣,我倒是想和他交朋友。”
“朋友?”赢召南略微有些惊讶,不过很快就是一笑,“既然你想和他交朋友,那他马倌的身份,倒是有些不太合适,姐姐来安排。”
身份这种东西,赢彻并不太在乎,他交朋友,从来都不看身份。
毕竟有身份的人,更多时候是看利益,虽说朋友也有利益,但在利益之前,有一样东西是朋友之外的人,决不会拥有的。
那就是——真心!
“姐姐,明天的宴会,让这个袁驰象一起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