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忙扫了一块干净的地方,让温笛站在角落里。
“乖乖,你在这看着就行,我很快收拾好。”
温笛看着他,不由想起他老公——他老公是他遇见过对他最好的人了,就像陆羯炀表现出的一样。
不过他老公是真心的,陆羯炀......只是玩家。
他咬了下唇,问:“你为什么要把袖子撩起来,不冷吗?”
陆羯炀的小臂很粗,用力的时候肌肉鼓起来一条块,比温笛的小腿都要粗壮。
乖乖在关心他,陆羯炀心花怒放,“怕弄脏,我皮厚,不冷。”
温笛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高兴,打扫卫生能让他这么高兴?
他撇过头,指了指柜子:“那有袖套。”
“行。”
陆羯炀听话地把袖子放下来,去拿了袖套戴上。
全程二十分钟,温笛光是坐在旁边看着了。
陆羯炀虽然才十九岁,但他看着就很爱干净,温笛以为这个年纪的小孩都不太会收拾家务,只是个半大的少年,尤其是这么凌乱的厨房,没想到陆羯炀收拾起来有条不紊。
厨房重新焕然一新后,温笛眼神惊讶。
“你以前经常收拾家务吗?”仰头问他。
陆羯炀将围裙和袖套挂在一旁,回头笑着看他:“第一次。”
“第一次?”温笛难以置信。
“这也不难嘛。”陆羯炀说。
他挑着眉,眉目间全然意气风发,好像这世界上就没什么能难得倒他的事。
“你真厉害。”温笛不由自主夸奖了一句。
陆羯炀心里热起来,耳根子染上薄红。
他真想凑到温笛耳边,直白地告诉他——他喜欢他。
他可以照顾他,让他在家里当个小王子,什么都不用做,任何事只要交给他就好。
但他不敢。
只敢滚动喉结,笑嘻嘻地说:
“那你以后请我来客栈帮忙怎么样?这样你就不用自己打扫了。”
“我平时很贵的,但如果是你,可以便宜点,或者不要钱......”